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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发布公告要求商标所有人及时提交使用或不使用声明
2023年8月11日,柬埔寨商业部发布第2652号公告,规定商标所有人如未提交注册商标的使用或不使用声明证明,将导致该商标从注册表中删除并宣告无效。
根据柬埔寨法律,商标所有人必须在商标注册后第五年起的一年内提交证明,以维持商标的有效性。然而,该法律的实施并不严格,即使商标所有人在第五年后才提交声明使用证明,他们的商标仍然有效。
第 2652 号公告将改变这一状况。
"该公告对于商标制度的发展来说是积极且必要的” ,金边 Abacus IP 的合伙人 David Haskel 说道:“商标局在允许逾期提交使用宣誓书方面一直相对宽松,但现在不会了。商标所有人需要审查他们旗下的商标,并及时提交到期的宣誓书,否则他们的商标随时可能被撤销。注册处将不再被没有实际使用的商标挤满。希望这将为更顺畅的注册流程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