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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mpagne把Champanillo拖到了欧盟法庭...并且获得了胜利!

翻译: Peggy Tong
 

众所周知,“champagne”一词是为产自法国香槟地区的起泡酒而保留的,并且受到原产地法规的保护。

然而,当它与酒精饮料产品无关时,原产地法规是否还适用?被称为香槟或与之相近称谓的产品或服务还能够保留香槟的名称吗?这是否会影响一家甚至不供应香槟的小型连锁餐厅的名称?

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一家名为“Champanillo”的西班牙塔帕斯酒吧连锁店,该连锁店因其名称而被卷入与法国香槟生产商的法律纠纷中。

 

图片源自https://www.tripadvisor.fr

“Champanillo”在西班牙语中的字面意思是“小香槟”。这家餐厅的名字引起了代表香槟生产商和厂商利益的法国香槟跨专业委员会(CIVC)的不满。

CIVC认为这个名字与“champagne”这个词太过近似。同时,其标志由两个装着起泡饮料的香槟酒杯组成,也被认为会让人联想到受法国原产地法规保护的起泡酒。

CIVC于2017年将塔帕斯餐厅起诉至西班牙法庭,试图阻止该连锁店使用“Champanillo”标志,理由是该标志在视觉和语音上都使人联想到受原产地命名保护(PDO)的“Champagne”,从而试图利用香槟的声誉。

图片源自https://www.lavanguardia.com

法院驳回了这项指控,因为Champanillo标志并非指向酒精饮料,而且该餐厅提供的食物多于酒精饮料。

CIVC随后向巴塞罗那省法院提出上诉,后者随后就PDO是否同时适用于服务和产品向欧洲法院(ECJ)寻求指导。

欧洲法院在9月初裁定,PDO不仅适用于食品和饮品,也适用于服务。因此,原产地法规适用于类似香槟的名称,即使是关于其他产品和服务的名称——如本案中名为Champanillo的塔帕斯餐厅。

评估争议词语或标志是否违反PDO的一个关键部分是它是否引起两者之间的联系。对于这起案件,欧洲法院认为,知情、观察仔细且谨慎的普通欧洲消费者能够在这两个名称之间建立足够清晰的直接联系。

虽然这更多的是一项关于如何解释相关法律的裁决,而不是一项判决,但法院通过将PDO规则扩展到商品和服务,明确的支持了香槟制造商,这家塔帕斯连锁餐厅很可能不得不更改其名称。

该案现在回到巴塞罗那法院进行最终判决。至于“Champanillo”的名称和标志是否令人混淆,是否会误导人们对香槟的看法,则将由西班牙法官做出最终判决。

Cover Photo by Tristan Gassert on Unsplash